御定曲譜/卷五/南仙呂宮/過曲/解三酲

出自 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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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三酲  「酲」或作「醒」非。  散曲

滿作平作平作平尋思作平爭奈作平換頭作平悠悠恨不得作平

解三酲正體,《荊釵》、《彩樓》等記皆用之,《琵琶》、《香囊》皆為變調。外人「人」字若用仄聲,則「信」字可用平聲,「圖」字可用仄聲,「幾」字、「一」字俱可用平聲。第四句用六個字,此正體也。「待寫」、「訴與」去上聲,「百」字入作平,俱妙。「病」字失韻。換頭第一第二句原與前曲不同,如八聲甘州泣顏回皆然。「魂」字可用上聲。

又一體  《琵琶記》

宜平似我作平作平少甚麼作平的倒作平我只為你宜仄卻教我椿畢竟是換頭做了倒不如作平作平何故我只為你卻教我畢竟是

此曲因欲用「黃金屋」、「顏如玉」兩句成語,遂成拗體,而《香囊記》沿而用之,今遂牢不可破。然此曲換頭起句猶未失體,後人概用「歎雙親」句法,遂使換頭與起處相似,南曲之失體,此調為甚,安得不力正之。「指」字改平聲乃順。「古聖」上去聲,「誤我」、「我誤」去上、上去聲,俱妙。黃金「金」字改仄聲為妙。「金」字仄聲,則「屋」字平仄俱可。「比似我」二句不可與「歎雙親」二句一般點板。「忘」字不可作平聲唱。前第四句依換頭第四句「何故」二字,則「倒」字亦當作襯,亦無兩樣點板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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